经董事会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对泰东河路324号、326号、328号店面房招租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店面房概况:泰东河路324号、326号、328号店面房位于泰东河路,店面房共计4间,房号分别为泰东河路324号(上下2层)、326号(上层)、328号(上层),面积约298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平面图;4间店面房整体招租不分割。注: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店面房的具体情况请各成交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成交限期:5年零7个月10天(2030年12月14日到期),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礁矸经济合作社社员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报名,报名以自然户为单位(一户只允许一人参加报名)。
四、招标报价:本次招标的报价形式为暗标形式,以租金(元/年/平方米)为准,租金报价每增加10元/年/平方米或10元/年/平方米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实行上不封顶。泰东河路324号、326号、328号店面房招租项目租金起底价为115元/年/平方米起(含115元/年/平方米),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成交人。报名人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开标。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租人拒绝其报名:
******银行回执小票原件及复印件;③礁矸经济合作社开具的《推荐书》原件。
******银行进回执小票中付款人名称(或名字)须与报名人名称(或名字)一致,提交的资料名称均保持一致,否则拒绝其报名。
******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多退少补),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用社;
******街道礁矸经济合作社;
帐号:************ 。
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 泰东河路324号、326号、328号店面房招租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①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7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5年零7个月10天租金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房屋租赁期限为5年零7个月10天,每年的租金均为成交价,5年零7个月10天租金一次性付清,实行先付后用。③招租人在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另行开具发票。物业费由甲方承担、成交价格不含税、不含水电等其它房屋使用相关费用,成交人须自行承担并支付。④若有效最高报价有相同的,按照报名顺序号抽签决定,先抽中者为成交人。⑤成交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需向招租人缴纳伍仟元水电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七、报名时******街道山前童家140号(霞浦行政执法中队院内)。
******街道山前童家140号(霞浦行政执法中队院内)。
******街道礁矸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
******街道礁矸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贺治洪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琼燕 电话:0574-******
******办公室 电话:0574-******